为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加强科研生产安全管理的要求,深刻汲取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2015年8月20日下午,化学所召开了科研安全专题会议。所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安全组长、课题组长、职能支撑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黄仁权副所长主持。
黄仁权副所长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做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白春礼院长在传达夏季党组扩大会议精神有关安全工作的讲话、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并结合化学所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综合处安全主管张昌松介绍了近年来所内发生的火险情况并进行了分析,通报了近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综合处石永军处长介绍了《化学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做好近期安全检查工作和问题整改的具体要求。科技处安贵民副处长介绍了有关部门对危化品管理的要求,通报了“世锦赛”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具体规定。
随后举行了安全责任书签字仪式,黄仁权与实验室负责人签署了安全责任书。
张德清所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全所同志务必要高度重视。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要求,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课题组是科研主体,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实验室要召开专题会讨论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组长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安全责任。要加强对青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完善预案和应急器材物资,把责任和奖惩落实到位,把安全意识牢记心里,维护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张德清讲话
会议现场
(化学所供稿)